您好!欢迎来到税法专家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税法专家网 > 律师实务 > 公司涉税

职工交通补贴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信息来源:中国税法专家网  文章编辑: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30 11:23:22  

问题

单位按月随工资发放的职工交通补贴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解答

赖绍松税务律师认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因此,如果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同时,根据第四条规定,公告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公告施行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事项,符合公告规定的可按公告执行。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税法专家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39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