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销售方式,是指企业销售货物是以回收的商品作为取得的对价的销售方式。
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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