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并发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压缩了纳税服务投诉的办理时限,税务部门收到投诉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20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需要填写的投诉文书也由原来的五类简化为一张表格,纳税人进行服务投诉将更便捷、更高效,更能得到及时妥善地处理。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税务总局印发了《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纳税服务投诉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办法试行中出现的投诉分类界限不够清晰、投诉处理时限规定较长等问题已不能满足纳税人的现实需求。因此税务总局对办法进行了修订,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修订后的办法将受理、办理的时限分别压缩为2个工作日和20个工作日。但考虑到服务态度投诉处理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对税务部门接到服务态度投诉,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进一步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同时将原来纳税人需要填写的五类投诉文书全部归集到《纳税服务投诉事项处理表》一张表格中进行处理,简化了实际操作,有利于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的负担。
办法原来的宣传、咨询、办税和权益投诉四类纳税服务投诉类型修改为服务态度投诉、办税质效投诉和侵害权益投诉三类,并对分类后的内容进行了重新描述,分类更加典型具体,内容更加详细,有利于对投诉内容进行归纳分析。
另外,新办法增加了投诉回访条款,要求税务部门在投诉事项办理结束后,对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的实名投诉人进行回访,听取投诉人的意见和评价,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要及时分析原因,必要时开展补充调查,提高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水平。
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重大疑难税务案件研讨 未登记建筑合法性论证 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研讨 重大疑难行政案件论证 重大疑难民商诉讼案件重点领域
出口退税 增值税案 房地产税 税务诉讼 税法顾问代理范围
案件委托 法律援助 法学专家论证 专家证人出庭 司法鉴定评估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法学专家 智律网 屋连网QQ/微信号
1056606199